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文山州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文山州妇幼保健院电热水器、热水器、空调、冰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询价编号: 云五政采(2013)28 号
二、项目名称:文山州妇幼保健院电热水器、热水器、空调、冰柜采购项目。
三、内容:1、电热水器 数量:1台; 2、电热水器 数量:1台;3、热水器 数量:3台;4、空调 数量:5台;5、冰柜 数量:1台;本次招标只为一个标段,标段内容不能拆分)
四、 要求:
1、电热水器 200升; 2、电热水器 80升;3、热水器 烧饮用水用;4、空调 1.5P;5、冰柜 560升;
五、供应商资质审查及要求:
必须为有供货能力及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以下证照的国内公司: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证明;
六、招标项目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经评委统一意见为主要技参数的必须符合招标要求,满足该配置要求或高于配置要求的产品均为符合要求的产品。
(3)、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货物,且采购单位有义务与投标厂商对采购的设备进行确定,投标方根据采购清单要求提供准确的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性能、技术参数、产地和制造厂等;对必要的设备和配置方案进行相应的介绍说明,配置中未注明事宜按该型号的标准配置为准。
(4)、售后服务要求:设备及主要配件有良好的保障和售后服务,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相关售后服务工作,设备保修期不低于一年(采购清单内特殊要求的除外),并进行必要的使用和维护培训。
(5)、中标人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与标准完成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一切内容;
(6)、采购合同由中标人与需求人签订,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见证合同签订;
(7)、货物验收:交货时由中标人和需求人共同验收;
(8)、交货地点:文山市内指定地点;
(9)、交货时间:甲乙双方签订合同20内到货;
(10)、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80%,余款一年后付清。
七、①请各供应商按报价表格式填写投标报价(报价含运输费、安装、培训、税率、调试费等),售后服务承诺等,打印后加盖单位和法人印章,并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②投标文件包含报价表、服务承诺、投标书、详细技术参数、厂商资格审查及要求资料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
八、询价文件的索取方式:各供应商请于2013年7月30日8:30-17:30至2013年8月5日8:30-17:3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及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传真至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询价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供应商,询价文件每份500元。
九、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收费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中标方在公示期结束后到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代理服务费,如不支付代理服务费就不能领取中标通知书,不保证最低价一定中标。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8月24日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所投标段,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名: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文山分行七花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2506007729100008233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76-2661091
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凭采购人及采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及合同复印件至交易中心,由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扣除代理服务费等开支后上缴文山州财政。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3)签订合同协议后不能按时供货或者不能供货。
十一、投标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上午11:00时止(北京时间)。过时将不接受任何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密封递交即可(封面必须写明询价编号)。
十二、投标地址:文山州建设局四楼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401室;邮编:663000
十三、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后,不保证最低价一定中标。
十四、中标通知时间: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不在另行通知,也不解释。
十五、特别说明:中标后中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质文件(包括资质文件、业绩合同、人员证件及其它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的原件交予采购方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876—8880666
十七、询价文件费汇至:
户 名: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分公司
开 户 行:中行文山州七都支行
账 号:1356 1346 2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