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的委托,就日照市东港区实验学校厨房设备、窗帘、空调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 联 系 人:厉保华
联系地址:临沂北路农检中心 联系电话:0633-3222769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
联系电话:0633-8011869
传 真:0633—8011869
联系 人:郑烁? 张昆
E-mail:luqiaozhaobiao@126.com
开户单位: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新市区支行
帐 号:371400201090004588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窗帘、空调项目
项目编号:WT-RZDGCG2013-079
项目内容:日照市东港区实验学校厨房设备、窗帘、空调项目,本项目共分三个包,第一包:厨房设备;第二包:窗帘;第三包:空调。本次采购设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第一包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第二包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 第三包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4.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非日照市内的投标人须提供日照市内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和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 投标人必须在日照市东港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无违法违纪行为。(由代理机构统一办理)。
6.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13年8月7日起至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招标部。
3.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证件:
4.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3年8月28日9:00—9:3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嘉豪商务酒店(北京路128号)三楼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13年8月28日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于2013年8月28日9:30在日照嘉豪商务酒店(北京路128号)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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