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光山县第五完全小学委托,现就教室和办公用空调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有相应合法经营范围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光财竞争性谈判(2013) 08号
(二)项目内容:见《竞争性谈判项目要求明细表》
(三)应谈人须知: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制作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二、报名:
潜在响应人于2013年8月12 日至2013年8月18 日(上午9:00—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在光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现场报名,
三、对响应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注册资金 200 万元(含200万)以上;
3、具有所响应产品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代理书原件。
4、本项目谢绝联合谈判,谈判人应为独立谈判人。
四、谈判保证金
1、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 19日上午 10时之前,逾期递交的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光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响应人需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供民币1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从响应人的基本户中转出,不接受现金。谈判保证金应在2013年8月 19日上午 10时之前交纳完毕(以光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否则将被视为未按时参加谈判。
收款单位名称:光山县财政支付中心
开户行:光山县农村信用联社
帐 号:4935025654012
谈判保证金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不能参与谈判。
3、未成交的响应人的保证金,将在谈判后5日内无息退还。响应人逾期未来接收退还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将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4、成交的响应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报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后3日内无息退还。响应人逾期未来接收退还谈判保证金的,采购方将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五、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下午15:30分,逾期不到视为弃权处理,谈判地点在政府采购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
地址:光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宜:
联系电话(采购中心): 0376-8856029—8590196
联系人:马女士 程女士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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