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的委托,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对其“扫描仪、打印机、空调”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编号:绵游政采询(2013)41号
二、询价内容:扫描仪26台、彩色打印机21台、彩色激光打印机1台、1.5P空调3台、大3P空调1台(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所供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5.供应商具有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的资格;
6.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
7.满足采购单位的技术质量要求。
四、询价文件的索取:
询价文件于2013年8月21日14:30至2013年8月23日16:30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7-3号游仙区交通局一楼)发售,每份人民币300.00元,询价文件现场购买,需提交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机加盖鲜章)、公司介绍信原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询价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询价投标文件的递交:
询价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8月27日9:00-10:00(北京时间)交至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超过询价截止时间的投标,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受理。
六、报价须知:
1、报价商应对价格(一次性报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时间等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报价商应提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询价项目质量要求:符合《产品质量法》有关要求,保证原产正品。
4、交货方式、地点及期限由成交商送货到使用单位并调试至正常使用;并保证验收合格。
5、附属产品提供及售后服务成交商应按有关规定承诺对具体采购单位提供附属产品、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及保修期限的文字说明。
七、开标须知:
1、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开标时间:2013年8月27日10: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
2、投标及开标地点: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3、评定原则: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无效询价:
4.1、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4.2、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5、废除询价条件:
5.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2、报价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竞标机构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7-3号游仙区交通局一楼
邮编:621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16-2290995
QQ:416189534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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