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 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翠屏山互通至机场段)扩建工程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 ||
2、招标编号 | |||
3、招标代理单位 |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该企业诚信情况 | ||
4、建设地点 | 南京市 | ||
5、专业 | 其它 | 招标种类 | 设备采购及安装 |
数量规模 | 1 | 单位 | 合同段 |
投资总额 | 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1)项目概况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翠屏山互通至机场段)扩建工程,起自翠屏山互通(起点桩号K5+000),与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绕城公路至天元西路段)扩建工程衔接,向南经南京市江宁区,至禄口国际机场,终点与在建的机场扩建工程进出港道路顺接(终点桩号K28+767),路线全长约24公里,现状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拟按照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42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的设计标准进行扩建。(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翠屏山互通至机场段)扩建工程空调设备采购项目JC-KJ53标段。 本次空调设备采购的范围包括主线收费站、秣陵养护工区等房建区的分体空调系统。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设备的制作、运输、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预计工期: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联系人 | 岳敏、陈云 | 联系电话 | 025-83707571 |
传真 | 025-83707871 | ||
1、报名开始时间 | 2013-9-9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9-13 |
上午工作时间 | 09:00 至 11:30 | ||
下午工作时间 | 14:00 至 17:0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请仔细阅读其他说明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供货,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 制造商在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300万美元(含)以上(按人民银行当日牌价换算),代理商在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3、生产商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同级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不得通过资格审查。5、投标人只允许是生产商或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招标人仅允许一个代理商或制造商参加投标,否则代表该品牌参加投标的相关投标人均不得通过资格审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1、投标产品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一个及以上2、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级别(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为准)。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5)需携带的材料 |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
1、投标报名本项目经苏发改基础发【2012】1441号文批准建设。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1)投标申请人仔细阅读网上(中国招投标网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2) 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下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本省单位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咨询,外省单位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25-52337824)。(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请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账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查询报名成功后,可将该页面截屏并不作修改地保存,以备特殊情况需要时作为证明材料。(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如投标报表中内容不完整或发生变换且未能及时更新的,投标人应在相应报表中补充说明,同时将相应内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相应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报表中内容不完整或发生变换且未能及时更新的却未按要求在相应报表中补充说明,或未将相应内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或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相应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该部分内容缺失处理,将对此予以废标处理。(7) 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 9月13日。2、招标文件的获取(1)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 9月12日至2013年9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南京市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A座3710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之前请先电话联系025-83707571)。(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