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市周恩来红军小学体育馆空调机房设备工程 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楚发改审字【2011】176号 文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楚州实验小学的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周恩来红军小学内 ;
(2)建设规模:约400万;
(3)招标范围: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维保;
(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
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年检有效;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
(7)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预审及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1)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法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应符合淮检会[2011]3号文要求;
(12)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3)其它条件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注:若投标单位无法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则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7、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综合评 估法评标、定标。
8、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统一缴纳(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士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
注: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login.aspx
9、其它说明:
(1)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100元,本项费用售后不退。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时间:2013年 9月29日 9时30分(逾期不予接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
(4)授权委托人须是经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专职交易员。
10、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全入围方式,邀请参加工程投标。
11、本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23日 。
12、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3、建设单位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 15952351938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 顾星,李刚
电 话 : 0517- 85882660
传 真 : 0517- 8588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