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卫辉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卫辉分公司对卫辉市欣欣家园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欣欣家园1#、2#楼水(地)源热泵中央空调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施工。包括水源热泵机房系统、末端系统、打井及井网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全部系统调试检测等全部施工内容。
2.2标段划分:无
2.3资金来源:自筹
2.4项目建设地点:卫辉市建设路西段(卫辉市市政公司隔壁)
2.5安装及交工期要求:80天
2.6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安装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
3.1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
e、201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f、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须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证明文件(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报名期间)。
3.5所投产品必须具备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四、报名:
4.1报名时间:请于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卫辉分公司(卫辉市建设路中段)报名。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
法人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壹份)。
4.3招标文件(含资料)费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5.2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卫辉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卫辉市建设路中段
联系人:马治荣
电话:0373-4481459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卫辉分公司
地址:卫辉市建设路中段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73-4480762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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