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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空调、电视机等电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09-26
地区:广西

  受采购人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空调、电视机等电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空调、电视机等电器采购
  2、项目编号:HZZG2013货字282号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
  2、投标单位应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及其它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注:报价表如有涂改痕迹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的报价全部超出采购预算价,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
  4、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至本中心账户(见本公告第七条),投标前没有足额交纳或者没有注明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报价,若为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
  5、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人请及时将本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0774-5137812,以便办理退款)。
  6、采购单位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7、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一次性交纳中标金额的1%作为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请缴本中心建行账户)。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①报价表;②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或会员供应商证书复印件;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售后服务承诺书;⑤询价报价表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2013年9月30日上午10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本中心,逾期将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政务中心4楼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74-5137827
  传真:0774-5137845/5137849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1、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账号:45001647402059111111
  2、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贺州世纪支行
  账号:20325701040006968
  3、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贺州市西约支行
  账号:2104380529219516503
  采购单位: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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