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JLZB2013-17(C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新民院区)室内装饰改造项目已由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卫计生函【2013】1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中央空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新民院区)室内装饰改造工程中央空调采购。
2.2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5号。
2.3计划供货日期为:合同签订后50天内供货。
2.4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法人授权文件;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2012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具备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3.2、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30日(28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招投标窗口,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8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仙台大街126号
联 系 人:国立伟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995630
招标公司: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百草路289号
邮 编:130061
联 系 人:邹 航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894233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投标管理处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仙台大街126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国立伟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18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邹航
联系电话:0431-88942335
传 真:0431-8894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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