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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二号线电客车空调委外维保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09-27
地区:江苏

  1.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 苏州市轨道交通二号线电客车空调委外维保 已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单位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      招标类型:其他招标      所属地区:姑苏区
  (2) 工程规模: 苏州市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交通工程      招标金额: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11-1 至 2016-10-3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17苏州市轨道交通二号线电客车空调委外维保0.0000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申请人其他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2)须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承接的空调系统等类似项目安装或维保业绩,要求注明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及时间(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
  (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类似项目三年以上管理经验(担任项目主管及以上职务,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

  二、本次招标规定:
  1、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3-9-25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3-10-9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30 下午止时间 17:00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3-9-25 上午 09:00 至 2013-10-9 下午 17: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3-10-9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3-10-10 09:30

  7. 备注: 7.1对于未在交易中心备过案的企业,需要携带企业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机构代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等相关证件)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进行信息备案。
  7.2申请人应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最终报名情况以实际投箱为准。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本格式,从苏州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网上下载http://www.szcin.com/FileTransferUpload/20089199347160256.doc);
  (2)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4)财务报表复印件;
  5)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起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7.3项目概况:苏州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工程大致为南北走向,线路起自相城区京沪高铁苏州北站,终点位于吴中区迎春南路站,正线起点站为苏州北站站、相城大道站、富阳路站、安元路站、春申湖中路站、阳澄湖中路站、齐门北大街站、金民东路站、天筑路站、苏州火车站站、三医院站、石路站、广济南路站、三香广场站、劳动路站、胥江路站、桐泾公园站、长吴路站、宝带西路站、旺吴路站、石湖路站至终点站迎春南路站,线路全长26.550km,设22座车站,地下站17座,高架站5座,具体为相城大道站-阳澄湖中路站。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苏州市轨道交通二号线23列电客车空调维保。
  7.4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3年10月10日上午9:30~12:0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核实地点: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业主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本工程需核实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
  4)财务报表;
  5)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证明等)。
  7.5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6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招标人将延发公告;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9家则全部入围,9家以上则采用抽签法。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梅嘉      传真:       电话: 0512-65683297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性别: 男      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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