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丰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永丰县公安消防大队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永政采 [2013] 35号
2. 项目内容:空调75台(预算金额:53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有本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书 。
4、投标报名: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直接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0月17日上午10:0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有权拒收。
6、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上午 10:00时。
7、开标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新行政服务中心)
8、投标保证金收取:
参与投标方应在2013年10月16日下午4时(北京时间)之前将壹万元(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以下帐号,凭转帐的原始单据参与本次投标。
接受单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永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帐号:176327401000010238
联系电话:0796-2513528
9、联系单位: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解先生 小徐
电话:0796-2519598 传真:0796-2519598
10、招标文件下载在吉安政府采购网或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8.64.81.5/zfcg/或http://www.yfzbtb.gov.cn/)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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