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就其单位所需的 精密空调系统 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非进口产品)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询价采购编号: SZHXDL2013-Y-X-47
二、采购内容(包含以下设备及其安装调试) :
序号 | 名称 | 品名、技术参数及尺寸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精密空调系统 | 含室内机、室外机。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一原厂质保1年。 | 2套 | 屏蔽机房 |
2 | 冷媒紫铜直管及保温管 | ¤22 | 空调冷凝水管 | |
3 | 冷媒紫铜直管及保温管 | ¤16 | 空调冷凝水管 | |
4 | 延长主件 | ¤22/¤16 | 2套 | 铜管连接件 |
5 | 输入电缆 | YJV4*16+1* | 两台精密空调电源进线 | |
6 | 室外机控制线及电源线 | RVV5*4 | ||
7 | 室外机控制线及电源线 | RVV2*2.5 | ||
8 | 银焊条 | 国标 | 焊接条 | |
9 | R22制冷剂 | 4瓶 | ||
10 | 气体一组 | 氧气、氮气、乙炔 | 2组 | 铜管焊接气体 |
11 | 室内机底座 | 6#槽钢(853*840*静电地板高度) | 2套 | 空调室内机散力架及固定架 |
12 | 进、出水管 | PPR-25\50 | 1项 | 精密空调连接到卫生间水管,安装施工到位。 |
13 | 两台精密空调配电柜的电缆线 | 25平方的电缆YJV4*25 | 购置目的为增加两台精密空调的强电负载,从六楼强电间拉至网络中心机房的配电柜。 |
三、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11 : 00 前,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 388 号新天翔广场 A 座 1201 室)
四、询价开标时间: 2013 年 10 月 22 日下午 14 : 00
询价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现代大道 999 号现代大厦 11 楼)
五、响应报价要求:
( 1 )报价响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 3 ) 如供应商响应成交,应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成交金额的 6 ‰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 4 )报价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 5 )供应商所响应的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必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有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说明(若有)等,否则将可能导致其询价响应文件被拒绝。
( 6 )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 ( 本次采购为 一个 采购单元 ) ,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六、采购货物的质量、技术要求:
( 1 )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 2 )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 3 )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不低于采购要求,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 4 )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售后服务要求:
原厂质保。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 12 小时内到现场,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需更换 , 必须在 2 个工作日内解决。其他按货物生产厂家承诺提供高于此标准或其它额外另行附加的售后服务内容执行。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规定的法人。
②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响应供应商将被拒绝。
九、其他要求:
①合同签订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三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中标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②采购货物的交货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③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④采购货物的验收标准:
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书中所列的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⑤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 10 日历天内;
⑥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供货商交货并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货物总金额的 100% 。
十、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①响应文件的组成:
(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 2 )响应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若有)。
( 3 )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 4 )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 5 )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 ( 若有 ) 。
( 6 )《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 7 )《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 8 )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②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 1 )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并须装订成册(一份);
( 2 )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 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 。
( 3 )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③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一、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且未超采购预算及单项未超对应最高限价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若最低报价相同,则由采购单位在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十二、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www.zfcg.suzhou.gov.cn )。
十三、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 www.zfcg.suzhou.gov.cn )上。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 388 号新天翔广场 A 座 1201 室
电 话: 0512-69560667
传 真: 0512-69560668
邮政编码: 215000
联 系 人: 王将
采购单位:
名 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电 话: 0512-66602108
联 系 人:陈昱廷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0512-6668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