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凤泉区人民医院委托,对该项目电梯及中央空调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凤财招【2013】028
三、工程概况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区府路与和平路交汇处,凤泉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建筑总面积6154.19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288.36平方米,建筑高度23.65米,框架结构,地上六层。凤泉区人民医院病房楼建筑总面积10464.35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715.61平方米,建筑高度23.90米,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地下一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1标段:新乡市凤泉区人民医院门诊楼、病房楼6台医用电梯及1台杂物梯的采购及安装。
第2标段:新乡市凤泉区人民医院门诊楼、病房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电梯的采购及安装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元(含)人民币。
3、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单位报名投标)。
4、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
5、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备A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备B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格证(投标人负责电梯安装)。
6、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所投品牌电梯设备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合同2份(指投标人所投品牌的医院类业绩)。
7、投标人在开标前须由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标段: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空调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出具空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单位报名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中央空调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合同1份。
6、投标人在开标前须由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
1、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于2013年10月18日~10月24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6:30时(节假日除外)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七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3918619 0373-3918669
招标代理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内环西二街伟业财智广场8楼C户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传真):0371-60916757
十、监督部门
新乡市住建委招标办 联系电话:0373-3051878
新乡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73-3076005
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3-3918272
新乡市凤泉区发改委 联系电话:0373-3918176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医院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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