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演艺中心空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 项目 编号:GPCGD133150HG142J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演艺中心空调工程
三、采购预算:215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的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4. 所投的产品 “ 空调机、室外机、室内机 ” 必须为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 ” 中的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 2013年10月18日起 至 2013年10月2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8 号之一 1 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8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8 号之一 9 楼 902 室
九、开标时间:2013年11月8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8 号之一 9 楼 902 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15 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侯小姐
电话: 020-6279 1656 电话:
传真: 020-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 810 室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18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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