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工学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新建教室空调购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学院新建教室空调购置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3G】0967号
委托代理编号:MZZB2013060
采购项目预算:80.3万元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新建教室空调购置(含安装调试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年检合格并处于有效期;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国税和地税),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4.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空调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8、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还须提供所投品牌空调省级营销中心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和项目验收时空调生产厂家供货详细清单的承诺书原件(注明采购单位及项目名称)。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发售时间: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12日(8:00~12:00,14:30~17:00)
5.2发售地址:在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5.3发售价格:4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5.4报名方式:上门报名
5.5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空调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还须提供所投品牌空调省级营销中心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项目验收时空调生产厂家供货详细清单的承诺书(注明采购单位及项目名称);(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3年10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为准;新注册的公司未满三年的,从注册时间查询到现在。(原件)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六、招标截止时间:
请将投标文件于2013年11月27日上午9:30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衡阳市财政局采购招标大厅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采购人:湖南工学院
地 址:衡阳市酃湖区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0734-3452029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联系人: 王莉 电话(传真): 0734-2880658
WWW.MZCPA.CN邮箱: qdcpa@sina.com邮编:421101
2013年11月6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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