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 下列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 电子版请登录http://fs.emedchina.cn网站下载 ),公示期为2013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8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冷水机组)维修保养
二、项目编号:FSWC041344G
三、项目内容:
采购人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控制金额(人民币)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冷水机组)维修保养 | 3 年 | 50.4 万元 |
四、投标准入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提供其母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分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年检有效,并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须具有设备厂家授权维修和保养的授权书;
4. 投标人提供配件须具有设备厂家证明或原产地证明;
5.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五、公开招标文件发售:
1. 时间:2013年11月12日-2013年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3. 售价:人民币150元/本(文件售后概不退) ;
4.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公 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
六、答疑咨询会:本项目不举行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我公司或采购人。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2月3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由投标人代理人亲自递交,逾期不再接收。
八、开标:2013年12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交纳: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1 、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81 号 | 黄先生 | 0757-83163623 |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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