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教育局的委托,就其中央空调维修工程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采 购 人:日照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北首132号
联 系 人:李明叶
联系电话:0633-8779330
二、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冯吉鹏 何晓波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传 真:0633-8165369
邮 箱:sdhyharz@163.com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教育局中央空调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3-2107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中央空调维修工程项目。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供应商不得对所报项目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工程组织实施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供应商须为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13年11月19日至201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3 、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出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4 、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询价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询价文件购买手续,具体如下:
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内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年检合格);
4.3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3 年11月21日下午15:0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四楼第五开标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3 年11月21日下午15:00。
八、公开报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3年11月21日下午15:0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四楼第五开标室举行公开报价会议。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询价采购,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