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委托,就宿城新区机动车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楼空调采购项目组织网上比价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城新区机动车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楼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GJJ[2013]35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拟采购一批空调,用于宿城新区机动车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楼。项目预算约22.398万元。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有效诚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竞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竞标人为经销商时,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在有效期内的厂家代理销售授权书;
(三)竞标人须是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采购网员(业务联系人:唐杉杉,联系电话:84396015),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服务指南”栏目中查询。
四、报价信息
(一)报价时间:2013年11月22日10:00 — 2013 年11月22日11:00;
(二)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2日11:00 。
注:1、本项目采用1轮报价,供应商注意报价时间,否则后果自负。
2 、供应商报价时,需同时上传授权书和与竞标报价相一致的明细报价表。
五、本次比价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杨 静
联系电话:0527-84396035
传真电话:0527-84396061
联系地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便民方舟”,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一才
联系电话:0527-84352567
六、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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