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教育局的委托,就“偃师市教育局宜居区中小学办公用空调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HLY—2013—08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单位:偃师市教育局
招标范围:空调采购及安装(挂机78台,柜机138台)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工程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的专业厂商和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
民币100万元,有较强的经营实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5.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
6.投标人须出示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带有法人名字);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证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3、如果投标人为经销商需要提交产品生产商授权书;
4、2010年以来类似业绩合同;
5、检察院开据的无行贿记录证明(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以上证件除原件外需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2室。
招标文件获取: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偃师市教育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7732221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2室
联 系 人:杨硕
电 话:13698876810 15136312023
电子邮箱:dahualy379@126.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8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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