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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空调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12-04
地区:江西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宜丰县公安局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YCHK2013-YF-G-004

  2、招标项目内容:业务技术大楼空调。

  3、招标项目清单及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毕。

  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合法的代理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请各投标单位报名时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原件必须带至开标现场备审查后退还,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7、标书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8、标书发售时间:自发布之日至2013年12月17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时做自动放弃;

  9、出售地点:宜春市枣树园A6栋三单元601室。出售方式:现金/汇款。
  投标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12月17日,从各投标单位基
  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到达文件规定的指定账户,并提供证据到到开标现场。如在12月17日后交纳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资格。

  10、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12月23日下午14:30时开始
  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3日下午14:40时整
  接收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内)二楼。
  接收人: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3日下午14:40时整
  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内)二楼。

  12、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建华 联系电话:15879505227传真电话:0795-3994618
  联系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6栋三单元601室。

  13、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会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9:30,
  地点:宜春市枣树园A6栋三单元601室。

  14、采购单位联系人:晏美根联系电话:13970512566

  本公告同时在江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jxzfcg.gov.cn)、宜春政府采购网(http://www.yczfcg.gov.cn)、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fjyw.com/)上发布。

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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