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中医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1700万元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1)螺杆式冷水机组设备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螺杆式冷水机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
(2)螺杆式冷水机组设备和空调末端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进口产品除外);
(3)螺杆式冷水机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或等值外汇(以开标当日银行汇率为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除外;
(4)螺杆式冷水机组制造商在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以开标时提供的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5)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备供应方) ;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1名,须通过三类人员考核;
④安全员:专职安全员1名,须通过三类人员考核;
⑤投标人企业与人员必须在《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内审核通过。
五、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1月3日11:30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3、65131831),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17万元;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1月3日11:30,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请到五楼大厅窗口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574-65131827,传真号码:0574-6513182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7日上午9:00。
九、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十二、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三、其他要求:执行宁资交管办〔2013〕2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联系人:陈伟霖
联系电话:0574-65131833、65131831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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