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周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及办公用房项目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邯发改投资[2011]3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曲周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招标,择优确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曲周县建设街西,公仆路北,进修学校附中东。
2.2招标范围:曲周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及办公用房设备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
2.3 交货工期:60日历天。
2.4 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需是获得唯一一家空调主机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的法人。同一空调主机设备生产厂商只能授权给一名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以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点:邯郸市联纺东路516号盛海蓝郡A座1单元2705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上午9:30时,地点为曲周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曲周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杜利锋 15933865588
郭付军 158033052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联纺东路516号盛海蓝郡大厦A座1单元2705室
联 系 人: 李宏海、郭冲
电 话:0310-8099318
传 真:0310-80993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曲周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宏海、郭冲
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编:050051
电话:0310-8099318
传真:0310-8099318
电子邮件:hxzb031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