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公安局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公安局大楼空调维修保养采购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相关公告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大楼空调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珠海市公安局大楼空调维修保养。
3.项目完成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
5.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柒拾陆万叁仟元整(¥3,763,000.00)。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暂定):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传 真: 传 真:0756-3323699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