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人民医院城南新区项目空调主机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项目已经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项目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城南新区项目空调主机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项目
1.2项目编号:FZGY-GCSZ20130318
1.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社会【2010】366号
1.5招标人:阜阳市人民医院
1.6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供货地点:阜阳市人民医院城南新区项目工地现场,负责卸货并搬运至工地现场的指定位置
2.2建设规模:规划占地约13.9万㎡,一期建筑面积约为18.2万㎡(地上14.9万㎡,地下3.3万㎡)。
2.3投资规模:900万元
2.4交货期:90日历天(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通知厂家立即开始排产、生产,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供货到工程现场,货到现场且具备安装条件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阜阳市人民医院城南新区项目冷水机组成套设备(10KV高压离心式冷水机组4台,螺杆式冷水机组1台)供货、运输至现场,提供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及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按设计要求负责冷水机组及冷冻机房群控系统控制设备的成套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保修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须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如为制造商:注册资金须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中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如为代理商:注册资金须达到8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制造商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至少1个合同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空调设备(空调系统中具有10KV离心式冷水机组及螺杆式冷水机组)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
3.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担任过至少1个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空调设备(空调系统中具有10KV离心式冷水机组及螺杆式冷水机组)供货及安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外地企业进入阜阳市参加招投标活动,实行标后备案,按照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阜城进境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招管〔2012〕27号)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3年1月2日起可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局(http://www.zgj.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http://www.zgj.fy.gov.cn
7.联系方式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
电话:0558-2390032
电子邮箱:FYZTBD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