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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政采[2013]89号吉水县尚贤乡中心小学空调询价采购函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4-01-08
地区:江西

  受采购单位委托,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我中心拟对空调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数量及要求(详细技术参数附后)
  货物名称:空调 ,数量:4台;

  二、购买标书时间和地点
  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于2014年1月13日17:00时前到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szbtb.cn)、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或江西省政府采购网(www.jxzfcg.gov.cn)下载此询价函,我中心在开标前审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缴纳凭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投标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各项资质。

  三、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资料费人民币壹佰元(资料费不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在2014年1月13日17时前同时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单据上须注明“吉水政采[2013]89号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字样,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未成交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户 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吉水县中国银行                账 号: 193201249878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单位按询价采购函中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公司公章,密封后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投标函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14日上午10:00分(逾期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2014年1月14日上午10:00时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在响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投标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限高价(限高价由采购小组开标前临时确定)为预中标价,若不超过限高价的最低报价相同,则相同最低报价供应商再进行一轮报价,直至分出唯一最低报价为止(每次报价不得高于上次)。如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过限高价,则我中心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六、售后服务:按厂家“三包执行”。

  七、交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送货上门(或以采购合同为准),交货地点: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八、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九、其它要求
  1、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总价及单价(当单价与总价不相符时以单价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相符时以大写为准),报价总金额到拾元为止,拾元以下无效,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验收、税收等所有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而且投标报价必须真实。
  2、投标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投标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所供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属于原厂配置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对由于货物质量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资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3、所投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彩图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6、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7、报价表(列报投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投标日期。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日期、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我中心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另定成交者,并保留追究因原成交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单报请政府采购办后由政府采购办支付货款。

  十二、场地使用费
  1、成交方必须向招标机构交纳场地使用费。
  2、交纳场地使用费的标准:根据吉水县府办抄字[2013]655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由中标供应商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场地使用费贰佰元整。
  3、场地使用费交纳方式:发成交确认书时,以现金付款方式按规定的标准向招标机构一次缴清场地使用费。

  十三、特别说明
  投标单位如对询价文件存有疑问,可在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采购机构: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96-8680155
  传 真:0796-8680292       联系地址:中国银行三楼政府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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