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JZ2013(5)-11
1、龙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项目:龙泉市12315举报中心和流通领域商品检测中心业务用房工程-空调系统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
2、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龙泉市华楼街与后沙路交叉路口
(2)质量要求: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招标控制价:247.0406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为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空调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吊装、调试、检验、培训及售后服务。
5、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的生产、供货能力、安装能力及良好信誉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5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3)、投标单位须具有制造商授权提供该品牌空调货物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须具有空调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时间:2014年1月3日起,地点:龙泉市招标投标中心,联系人:汤艳,联系电话:0578-7113468。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2)网上下载:时间:2014年1月3日起,网址:http://new.lqztbzx.com/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8、本工程招标公告于2014年1月3日起,同时在http://218.108.28.34/zjwz/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new.lqztbzx.com/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先生 电话:13906785656
汤 艳 电话:0578-7113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