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对于勉县老道寺镇人民政府空调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愿意和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勉县老道寺镇人民政府空调
二、项目编号: MZC(2014)32 号
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格力 1.5P 挂式空调 | KFR-35GW/ (35570)Aa-3 | 台 | 9 | ||
合 计 | (大写): | ||||
(小写): | |||||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盖章)年 月 日 | |||||
说明 : 1 、所报产品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指定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原装正品。2 、交货地点:老道寺镇。3 、本报价单含运费、安装等所有费用。 |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具有经销、代理采购项目所需设备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 、 投标供应商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3 、 须在汉中市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 。
五、开标时须携带: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同时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2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
3 、 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人针对此次投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 、 供应商须提供格力空调经销或代理资格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 提供针对此项目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供货周期的书面承诺。
六、定标原则: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优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侯选人。
七、付款方式:项目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付款。
八、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评标:
1 、未按要求提供资质证件的。
2 、低于设备清单技术参数要求配置的。
3 、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单位预算价的。
九、开标时间地点:请于
2014 年 2 月 17 日下午 3:00 按照询价公告 要求将报价单密封送达勉县政府采购中心,过时不予受理。
十、招标组织机构: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蒋炜 联系电话:0916-8652010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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