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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地税局空调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4-03-12
地区:江苏

  泰州地税局空调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TZZC2014025
  发布时间:2014-3-11
  投标开始时间:2014-3-17 14:30:00 截止时间:2014-3-17 15:00:00
  询价函(TZZC2014025)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泰州地税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请报价单位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报价。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货物需求情况:

序号品牌参考型号(按市场最新型号报价)单位数量
1格力空调RF28W/B-N5 280 柜机(商用)2
2格力空调KFR-120LW/(12568L)A1-N2 柜机8
格力空调KFR-72LW/(72566)D4C-N2 柜机5
2格力空调KFR-35GW/(35556)K1C-N2 挂机31
  注:
  1 、本次报价包括新空调的安装、旧空调拆除以及旧空调搬运至南园仓库
  2 、其中一台70柜机安装在人民路地税四分局,一台35挂机安装在江州路地税二分局,两台35挂机安装在高港地税五分局,其余空调安装在泰州地税市局
  3 、本次报价不含加长管道
  4 、安装过程可能需要使用铲车、吊车等,请投标人至现场勘察后,将安装调试相关费用一并包含在单价中。
  (现场勘察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896006600)

  三、 供货方式:
  开标三日内签订合同,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使用单位(本市范围内)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供货)全部安装到位,调试合格。施工管理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现场勘察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896006600)。

  四、 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 , 即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报告上须有验收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

  五、 付款方式:
  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安装调试结束,经买方验收合格,将发票复印件和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交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查后向买方收取95%合同款,并到采购中心退回履约保证金。余款在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六、 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卖方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按厂方规定实行(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免费保修(2年免费质保),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售后服务
  (1)故障报修要求实行2小时响应,每3个月上门巡检一次;
  (2)提供安装和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使用、维护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
  (4)卖方接到使用单位的报修电话后,维修服务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现场,一般维修应在2小时内完毕;
  (5)卖方的其他服务承诺。

  八、 货物报价
  投标报价表格式如下:

序号品牌型号配置数量投标单价小计供货日期
1
2
投标总报价:
  投标报价表
  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注:
  1 、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2 、报价包括配件,运费、税费,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及其它必不可少的材料。
  3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 、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九、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115028609000018982
  开户行:工行泰州凤凰支行
  2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汇票或者支票的形式在开标时当场递交,不收现金和电汇,不收非投标人出具的汇票或者支票。
  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若中标商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用户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开始时间:2014年3月17日14:30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17日15:00
  投标地点: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市锦泰宾馆2号楼三楼开标室)。

  十一、报价文件和有效期
  报价单位应 至少 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 、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2 、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
  3 、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情况说明;
  4 、报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报价单位简介及产品样本资料。
  6 、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等。
  7 、以上报价文件四份(一正三副),报价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报价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骑缝章) 。本次报价文件有效期为30天。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包括不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全等)的报价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23-86888073;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896006600。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注: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如果对本项目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致电0523-86888073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2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朱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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