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受招标人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就珠海保税区国际贸易展示中心空调节能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货商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 ZHDF140501
2、项目名称:珠海保税区国际贸易展示中心空调节能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碳氢制冷剂采购及安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4、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15天内完工。
5、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00)。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 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4年3月13日起至2014年3月19日,每日 9: 00~ 12: 00, 14: 30~ 17: 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 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4月3日 15: 00。于截止时间前 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 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会议室。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必须是所报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证明或代理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③按《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文件的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凡符合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才能参与投标;
④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 3)《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 2个日历日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4月3日 15:00;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 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会议室。
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756-86868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 0756-2666560
联系地址: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 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湾支行户名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000027719200377904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户名: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12482829710001
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