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浦江县公安局 委托,就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ZPGK2014-005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项目 | 1.0 | 批 | 448.0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或者由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作为其代理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要求供应商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0 (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9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三)
七、开标时间:2014年4月9日 09:30
八、开标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三)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5000.0
交付方式:银行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
收款单位(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农行浦江县支行
银行账号:19650001040012610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联系人:黄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9-88088931/84126028(报名处)
传真:0579-88088931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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