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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行政事业单位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4-03-21
地区: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松江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行政事业单位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2、招标编号:SJJCZB2014015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松江区各行政事业单位212台分体式空调设备的供货、安装以及保修。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
  (2)供应商必须是所需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
  (3)供应商必须具备空调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书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2508室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第二条合格投标人与之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1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所有投标书都应附有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或银行保函),并于2014年4月1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之前递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账号中(须在汇款凭证附言处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开标会开始前出示汇款证明(或银行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仓桥支行
  账号:  31001937712050014432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其他事项
  1、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14年3月31日上午10:00时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刻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提供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不可参与本次招标,投标人仍以进口产品投标的则予以废标。(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按自动中途退标处理。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
  邮  编:201600
  电  话:(021)67743119
  传  真:(021)67743661
  联系人:杨益民、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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