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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中央空调机房及室外管网设备和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4-03-22
地区:河南

  受遂平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其遂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中央空调机房及室外管网设备和安装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遂政采招[2014] 20 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遂政采招【2014】 20 号
  1.2项目名称:遂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中央空调机房及室外管网设备和安装项目;
  1.3建设地点:遂平县境内;
  1.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1.5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1.6招标范围及要求:中央空调机房及室外管网设备和安装等。
  1.7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贰级及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并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主要设备(空调主机)制造商对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供货授权证明书。

  3.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03 月 21日至2014年 03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部门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企业授权证明书,外省企业提供进豫备案手续。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需携带全部原件。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
  开标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持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到银行查询到账后,持到账凭证复印件到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收据。退还时持交易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
  收取单位:遂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驻马店银行遂平支行
  账    号:522010029724120(必须备注:交易中心保证金11500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4年03月 21 日至 03月28  日。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部门。

  6.开标时间:2014年04月 23 日09:30分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楚先生
  联系电话0396-4961063
  采 购 人:遂平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
  联系电话:1580396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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