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上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上虞区后勤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改造维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地点:上虞区。
二、采购项目:上虞区后勤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改造维修。
三、资格条件: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中央空调的维修、保养,近三年来有承接过中央空维修合同金额为3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并能严格履行本谈判文件规定。
四、采购文件出售时间: 2014 年 3 月 2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五、采购文件出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六、购标时随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3)介绍信;(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 年 4 月 9 日 9 时 30 分;谈判开始时间: 2013 年 4 月 9 日9 时 30 分;谈判地点:上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新行政中心6号楼 );
八、上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员及方式: 张女士 0575—82191190 龚女士13735220005
九、招标文件每套售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上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