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空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 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供货资质、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编号、用途、采购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采购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空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JM2013-C050);
2.用途:办公需要;
3.采购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预览或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 3年内投标单位和法人没有犯罪记录证明;
6.投标人是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 空调设备、变频多联机 )的生产商、代理商或者经销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可点击招标文件打开下载浏览,但须按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办理下载招标文件方为完成报名手续)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 2014年 3月 25日至 2014年 3月 31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注:公示期 5个工作日)。
四、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登记后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政府采购网( http://cgzx.jiangmen.gov.cn,中文域名:江门政府采购网)查阅或咨询本项目的联系人。
2.供应商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 3月 25日起至 2014年 4月 8日 17: 30时止。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50元 /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帐号: 103001517010006386,开户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及暂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
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是供应商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的唯一证明。供应商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以上文件如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重复核对。
六、现场踏勘安排
1.时间: 2014年 4月 9日 10: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篁庄大道 100号 )
3.联系人:梁工
4.联系电话: 13702277393
七、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4年 4月 15日 9: 30时至 10: 00时。
2.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4月 15日 10: 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号 3楼(人人乐楼上市行政中心内))。
4.开标时间 : 2014年 4月 15日 10: 00时。
5.开标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号 3楼(人人乐楼上市行政中心内)。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 1号 102
联 系 人:胡学琴
联系电话: 0750-3527836
传 真: 0750-3552836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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