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老年医院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静安老年医院空调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2014-A008
3、其中: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预算资金:180万元 采购数量:见需求清单;静安老年医院财政预算资金:100万元 采购数量:见需求清单。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在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的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三年内无不良经营纪录;
5、所投货物必须是《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携带: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是会员供应商的证明材料(网址:www.ccgp-shanghai.gov.cn)(在网址中打印或截图打印)一份;
3、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的资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自主生产制造的证明或最终制造商开具的唯一授权证明(函)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所在页的用于投标的产品(用有色笔勾选出)。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说明
1、投标人资格初审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2、所有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当场递交,恕不接受其他方式。
五、报名初审、领取标书、要求答疑澄清文件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初审和领取标书起止时间:
2014年3月26日起至2014年4月9日止(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1:00和14:00~16:00)请自备U盘一只。
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2楼
2、现场踏勘,答疑说明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729号(正门集合)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25日9:30时止(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4年4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4楼
七、招标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2楼
联 系 人:于佳平 郭大为
联系电话:021-62551635、62551258
传 真:021-62551127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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