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公安局空调机供应与安装谈判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4-04-02
招标编号:YZZC-(2014)竞字第15号
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编号:YZZC-(2014)竞字第1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且具备独立一级法人资格;
2 、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 、必须遵守扬中市委扬发[2007]年46号文件《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办法》按规定取得《廉政准入通知书》;
4 、具备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销资格,具有施工安装及服务能力;且具备独立一级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 、经销商应具有制造商代理经销授权证书。
6 、领取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上述第4-5项有效期内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承诺函(见“扬中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书下载”,用户名和密码均为zfcg,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参加报名,拷贝文件(U盘自备),未参加报名登记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二、项目名称:空调机38台(详见采购需求)
三、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 、时间:
2014年4月1日 --- 4 月8 日 (正常工作时间)
2 、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四、谈判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五、谈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4月11日14:1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会议。
六、联系人:蒋迎梅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1-88358235
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