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商品名称 | 配置及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空调机 | KFR-725566Ab-3 | 1 | ||
合计 |
注: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款。售后服务:按国家标准要求。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说明: 1、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2、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等。3、成交原则:综合考虑价格、品牌性能、信誉及售后服务四个方面,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4、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有关资料于2014年4月9日上午11:00点钟之前密封至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富丽大厦三楼) 5、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联系人:黄玲 电话:0799-6882187 传真:0799-6881937 网址:http://pxggzy.jiangxi.gov.cn http://www.pxzbtb.gov.cn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2014年4月1日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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