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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一拖多量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工程(材料设备)招标公告可变冷媒流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4-04-09
地区: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发)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一拖多可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甬发改审批函【2009】2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拖多可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一拖多可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项目

  建设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江南路以北、院士路以东

  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一拖多可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供货及相关服务等;

  工程概算:约760.0000万元;

  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拖多可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设备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制冷量范围,原装进口产品不用提供)及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4 月 8 日至2014年 4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原购买文件的单位无效,须持交易证和IC卡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 年 4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宁波日报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联系人:沈林根 电话: 13989311369

  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佳峰 电话: 13306650550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丹亚 沈国麟

  地 址:宁波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电话:0574-87308526  传真:0574-87329662

招标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