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LZX201404-069
本招标项目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零部件试验中心组合式空调机组项目 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长汽车管商字[2013]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概况如下:
1.招标货物:6台组合式空调机组(60000m3/h)。详细内容见招标技术要求。
2.交货期:2014年6月30日
安装期:30天
3.计划投资额:190.8000万元
4.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设备生产厂家应具备如下资格: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
(2)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家应能提供通过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EUROVENT(欧洲制冷空调、空气处理设备制造商协会)或ARI(美国空调制冷协会)组织或其他同等组织的认证文件;
(4)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体系和ISO14001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示的相关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6)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家空调机组应符合《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1993)技术标准的要求;
(7)制造商在汽车行业具有类似风量、风压机组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有效证明;
(8)投标产品必须为其制造商自身生产,不接受OEM委托生产的任何产品(制造商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9)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拒绝曾经在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供应商投标。
5.2代理商应具备如下资格:
(1)代理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代理商应提供供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代理商应提供5.1要求的(1)至(9)项所列供货商须具有的资格认定材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2014年 4 月 17 日至 2014 年 4月 23 日,每日 8: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2014 年 4 月 23 日 16 时。在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本公告中第5项所列资格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招标文件 20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 日内寄送。
7.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4 年 5 月 6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华天大酒店六楼二会议室(长春市景阳大路2288号)。
8.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招标所须的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 系 人:李志艳
联系电话:0431-85120203
招标机构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邮政编码:130041
联 系 人:王峣
电 话:15714304042
传 真:0431-88610059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 址:www.ccwl2001.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