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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4-04-21
地区:安徽
  招标编号:2014-GC-Z-Z-031
  项目名称:狮子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空调工程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暖通空调工程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法院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铜陵市狮子山区政务中心二期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3600㎡,层数:地下一层,地上五层;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的内容,包括系统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程
  5、标的物: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多联式空调采购及安装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提供招标内容相应的技术、设备和服务能力,且不在被限制投标期限内,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商唯一授权证明
  ②、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③、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具有有效的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2)建造师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在该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进行。
  3、在安徽省内受到市级及以上招投标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招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所有招标内容均以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该工程招标公告、附件、答疑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投标以及开标评标的依据。请各投标人注意该网站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答疑”信息栏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工本费为500元/份,在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现场收取。
  3、所有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为会员注册下载,各投标人应当先在我中心进行会员注册,否则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庆广福
  电 话:1395594815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西路655#
  联系人:贾侠巍
  电 话:13955913127
  六、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990101021000330907002039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支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04月17日至2014年05月12日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为:2014年05月12日0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二楼)
空调工程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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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