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中央空调工程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长春路28号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401房间
一、项目编号:KZZB-2013-040-03
二、建设规模: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建筑面积39947.7平方米,其中地下1463.7平方米;地上为38484平方米,主楼建筑高度为86.55米;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建筑,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
三、采购范围:设计施工蓝图内的中央空调工程,中央空调主机采用两台水冷螺杆机组。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二)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拟选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响应供应商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下同)在山东省境内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中央空调工程(医院、办公楼、写字楼等公用建筑中央空调工程、不含住宅楼)二项(含)以上;
(四)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本项目要求中央空调主机(螺杆机)、主机压缩机、风机盘管为同一品牌。
(五)本工程响应供应商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主要管线施工完毕、主要产品(中央空调主机、风机盘管等)到货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30%;全部工程安装调试完毕、运行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30%;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必须包含一个制冷季和一个采暖季)无质量问题付合同金额的30%;余款10%,在保修、保养期(三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响应供应商报名要求:
响应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业绩合同、中央空调工程验收报告、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必须体现响应供应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七、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4月29日【每日8:30至11:00,14:00至17:00(节假日不休)】
地点: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401室
谈判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546-7720808 13605463222
监督单位: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大王镇纪委、广饶县大王镇督查室、广饶县大王镇财政所、广饶县大王镇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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