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诸政采2014-05-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受诸暨市体育局(采购人)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体育馆维修工程空调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预算为190万元,标的内容为下表(详见招标文件):
标的 | 采购内容 | 22> 最高限价 |
标一 | 诸暨体育馆维修工程空调系统设备 | 22> 人民币190万元 |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注册资金在 500万元(含)以上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23日,符合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自2014年4月4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无须再次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4年6月4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6月4日1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联系人:斯培岳; 联系电话:18957576999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姚震华;联系电话:0575-87253016、87221107(带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