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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SZCH2014-Y-X-021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4-05-17
地区:江苏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学校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空调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SZCH2014-Y-X-021

2、本项目采购预算:¥131000.00元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按本询价响应文件规定交纳询价响应保证金。

8、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内容

1、标的物清单(包含以下设备及其安装调试):

序号

机型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5匹四面出风嵌入式

能效比:二级

额定制冷量:≥12000

额定制热量:≥13000+2700

噪音db:室内41-52;室外≤63

循环风量m3/h:≥1900

11台

 

2

3匹挂机

能效比:二级

额定制冷量:≥7200

额定制热量:≥8200+1000

噪音db:室内39-48;室外≤56

循环风量m3/h:≥1100

1台

 

3

1.5匹挂机

能效比:二级

额定制冷量:≥3500

额定制热量:≥3950+800

噪音db:室内24-37;室外≤51

循环风量m3/h:≥640

4台

 

4

铜管

Φ19.1/9.52含保温,信号线、水管

221米

 

5

铜管

Φ15.9/9.52含保温,信号线、水管

10米

 

6

铜管

Φ12.7/6.4含保温,信号线、水管

15米

 

7

室外机支架

 

1批

 

8

辅材

含打孔费

1批

 

(二)其他要求

1、询价响应单位响应空调产品的品牌和型号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详见财库〔2014〕6号 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中的品牌型号,否则询价响应文件无效。(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标明所响应的品牌型号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以下网站列示的清单为准(http://www.ccgp.gov.cn/zcfg/gjfg/201401/t20140122_3279958.shtml)

2、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为范围值的,响应单位应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照抄采购要求或只写“完全响应”的,响应文件无效。

3、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其所提供的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网络连接,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必要配套工作。

4、所投空调机必须为同一品牌。

5、安装要求:

(1)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招标文件、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并满足如下规范: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J231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5-8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82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供方应确保该合同产品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安装施工队伍须有投标空调产品生产厂商的特约安装资格证书,设备在安装时,应根据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安装说明书和询价文件说明的要求施工,现场安装负责人员须有生产厂商的安装施工培训合格证书或安装工程师认可证书,安装辅材必须采用优质产品。安装部分保修一年。

(3)成交供应商应对安装施工质量全面负责,如成交单位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成交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供应商成交后,3天内把详细的工程组织设计(方案)报送采购单位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以组织施工。在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有空调安装位置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5)安装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方的质量监督,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甲方备案。

(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7)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采购方检查验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破坏产品谁负责赔偿的原则,成交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并编制相应的产品保护方案报采购单位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8)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空调安装过程中对采购单位原有装修的破坏进行修复,恢复原状,该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四、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

(1)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2、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不低于采购要求,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3、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学校;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②验收时成交方须出具具有原厂质保的证明;

③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④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

4、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要求:提供整机不低于三年,压缩机不低于五年的免费质保,终身服务,以及货物生产厂家承诺提供高于此标准或其它额外另行附加的售后服务内容。维修响应时间4小时内到现场,24小时内维修好。一时无法维修时,需提供备机使用。

5、采购合同的签订: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标的物清单中所有货物、配件、辅助材料、铜管、钻孔、吊顶拆装、支架、运输、管理、维护、利润、税金、保险、布线、现场安装调试、移机服务、无损开孔费(墙孔或玻璃孔)、屋顶防漏、售后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所响应的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必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有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说明等,否则将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3、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6‰,如供应商响应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成交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4、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5、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一次性支付完毕。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22日上午10: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14年5月22日下午在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确定成交单位。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一);

(5)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7)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8)《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二);

(9)《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三);

(10)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2500元整。

2、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指定账户(款项以到达为准);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

3、询价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9010154740006497

开户银行:浦发苏州分行营业部

注:各响应单位请在递交询价响应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所响应询件文件的编号及“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

4、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所有按规定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是否按上述要求缴纳询价响应保证金进行核查,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通知有关供应商将询价响应文件原封退回。招标采购单位对需退回的询价响应文件仅保留三个工作日,逾期不承担保管责任。未来领回的响应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进行处理。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十一、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二、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十三、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

十四、联系及监督

1、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电    话: (0512)65161799

传    真:(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柳晓玲

2、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学校

联 系 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512)62823599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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