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Z(字)140505-036-CG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济南综合保税区新卡口项目空调、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由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以 济高管字【2013】8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南综合保税区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位于济南综合保税区港源六路东段,港西路西侧,南北横跨于B6路上方。总建筑面积约4900平方米,本项目投资额约23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空调、通风设备项目所需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运营与管理、保修及售后服务;设备及控制系统,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的供应、符合运输的包装、运输至工地现场、现场卸车、现场吊装运输、调试、检测、成品保护、运行前的培训和工作现场培训及其他有关技术服务、并经技术监督等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产品质量标准达到有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直至设备达到正常运行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产品质量标准达到有关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资格: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的要求: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 (5)投标人在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经验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6)投标设备需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或检测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名投标人。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在济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号窗口或济南市高新区天泺路展威科技一号楼B座501室报名。 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制造商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原件(如为代理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机电专业); (6)《外地进济备案证》原件(如为外地企业); (7)所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以及经国内权威机构对设备主要性能的检测报告及评价的复印件并加盖空调系统设备制造商公章(红章)。 上述资料还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另行通知。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建设工程交易网、济南建设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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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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