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龙泉驿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龙发改审批【2011】4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龙发改审批【2011】40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11226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泉驿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工程地点: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北干道北侧;
2.3计划工期: 60 个日历天;其中采购工期: 20个日历天,安装工期:40个日历天(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龙泉驿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直流变频室外机28台、直流变频室内机424台、机房空调6台、恒温恒湿空调机组6台、直流变频新风外机1台和直流变频新风内机28台空调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2.5标段划分:本工程空调采购及安装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品牌主体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2 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人民币,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其被代理的制造商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对制造商的要求;
3.3 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4投标人还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5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以报名先后顺序,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参与投标;如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此次投标;
3.6 投标人2011年至今具备至少3个类似工程(至少具备一个四川省省内业绩)项目业绩;
3.7 投标人近三年(2011、2012、2013年)财务未出现亏损;
3.8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 30 日至2014年 6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四楼)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介绍信;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报名时必须出示制造商授权代理本项目的证明及制造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09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84869695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604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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