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书编号:FJJF20140093(2014长财购计[036]号)
2、招标项目内容:2014年度长乐市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定点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2014年度长乐市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定点协议采购项目 | 空气调节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长乐市政府采购中心 | 28828101 | 长乐市 |
3、预算资金:200.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06-04至2014-06-23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联系人: 李茹
7、联系电话: 0591-87580399 传真: 0591-87582611
公司网址: Http://www.fjjfjt.com E-mail: fjjf10@163.com
8、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国内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此项无需)。
2、投标人所投空调须是国家强制认证3C产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公告为准)内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空调全部机型(型号)的3C证书及节能证书,未提供证书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注:未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截标时间: 2014-06-25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4-06-25 09:0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17090100100030790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4-6-4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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