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公安局委托,就平顶山市公安局交警车管所业务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交警车管所业务楼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PZC2014-2772Ag-3943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暖通工程施工图所涵盖的中央空调设备的采购、安装与通风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等内容。主要设备由投标单位根据建筑图纸及招标文件和现场的具体情况等提供。(详见施工图纸)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
3.4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5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招标设备制造资质并具有相应安装、调试、维修资质;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颁发的有效授权书;
3.7 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8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9 市外企业须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平备案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资格审查:当报名投标单位超过九家(不含九家)时,本项目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反之,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 月 16 日至2014年 6 月 20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资料及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6楼)。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 7 月 16 日上午 9:00整;
5.2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楼七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6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5-3382006 18103908897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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