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地方税务局综合楼多联式空调机组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地方税务局综合楼多联式空调机组设备
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HY2014-A055 委托代理编号:XT2014-A21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188,406.70元(经市财政评审中心核定)
二、采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多联式空调机组设备及安装,并包含及其相关工程的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同类项目成功经验(投标人提供该投标产品在湖南省内近三年内变频多联空调合同业绩原件为准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2.2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投多联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承诺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2.3所投多联式空调机制造商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节能产品认证;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经办人于 2014 年 6 月 1 3 日起至 2014 年6月19日,每日上午 9 时到 11:30 ,下午 3:30 时到 5: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制造商资料须加制造商公章)
A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4年1季度缴纳社保收据或支付凭证;
C :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4年6月份以来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记录证明。
D :符合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规定的2.1-2.3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制造商资料须加制造商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时资格初审,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3)图纸押金¥4000元/份(除中标单位押金不退还外,其他报名单位凭押金条无息退还,退还押金时必须保证图纸完好无缺,否则照价赔偿)。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兹定于2014年7月4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在衡阳市财政局一楼西侧招标大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符志勇 电话:0734-8867686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刘文龙 电话:0734-8228856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先锋路3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宗秀 电话:0734-8898260、8154260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