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公安局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舞钢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舞钢市公安局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4】第5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进行采购
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舞钢市铁山大道东段路北,业务用房地下1层,地上9层;具体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范围:舞钢市公安局业务用房中央空调设备设计、供货、运输、装卸、安装及技术指导、调试、售后服务、保修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含800万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4.投标人须是中央空调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须具有中央空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所投产品为国内一线品牌;压缩机和设备为同一品牌;
6.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临时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报名投标,如出现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只接受最先报名且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并提供该品牌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到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报名,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7月2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7月2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舞钢市公安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81229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邮箱:sxgcgl0375@163.com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