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吴中区城建档案馆的委托,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空调设备”在国内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询价采购通知要求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价。
一、采购编号:HXZX2014-W-X-012号
二、采购预算:50000.00元
三、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8、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配置要求 | 数量 |
1 | 空调 | 5P立式,制冷量:12.0KW,制热量:13.0KW | 3台 |
2 | 空调 | 1.5P挂机,制冷量:2.5KW,制热量:2.8KW | 1台 |
五、采购内容的质量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
(1)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2、免费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提供整机不低于三年,压缩机不低于五年的免费质保,终身服务,以及货物生产厂家承诺高于此标准或额外附加的售后服务内容。一时无法维修时,需提供备机使用。
3、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城建档案馆。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采购货物的验收: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②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4、采购合同的签订: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六、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 标的物清单中所有货物、配件、辅助材料、 铜管 、钻孔、吊顶拆装、支架、运输、管理、维护、利润、税金、保险、布线、现场安装调试、移机服务、无损开孔费(墙孔或玻璃孔)、屋顶防漏、售后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0.6%,如供应商响应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成交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对采购清单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七、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一次性支付完毕。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八、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4日上午11:00,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苏苑街21号苏苑饭店商务楼301(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4日下午14:00在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分局确定成交单位。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投标人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5)所投产品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页页面复印件;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7)《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注: 如果响应型号及配置有偏离必须写明偏离原因。
2、响应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十一、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十二、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
十三、联系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城建档案馆
联系人:缪工
联系电话:6528167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沈志芳
电话:0512-65981595-8019
传真:0512-65981595-8015